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创业团队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4年10月2日      阅读:989

为深入贯彻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》,进一步推进学校TOPCARES-CDIO一体化教学改革工作,实现学校建设“有特色、高水平、IT应用技术大学”的办学目标,规范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,以及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入驻退出和运行考核等管理制度,充分调动学校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

1 总则

1.1 本办法适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创业团队(即SOVO虚拟公司)管理,由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组织实施。

1.2 大学生创业中心属学校教辅部门,是负责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工作的非盈利机构,协调多部门联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,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工作。

 

2 创业团队的入驻

2.1 创业团队入驻资格

2.1.1 创业团队发起人1~5人,具有创业意愿并已有初步创业能力和素养;首席发起人为成都东软学校在校大学生,在校期间表现良好;创业团队发起人应通过所在系的资格审查。

2.1.2 创业团队应有创业项目(即孵化项目),创业项目专业领域(或方向)符合学校专业设置和学校人才培养方向;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、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。

2.2 创业团队入驻流程

2.2.1 有创业意愿的创业团队,团队负责人应认真填写《创业团队申请表》《公司章程》《公司发展规划》《公司商业计划书》,提交SOVO审核。

2.2.2 SOVO组织入驻答辩,公示答辩结果。

2.2.3 通过答辩的创业团队办理入驻手续,遵守SOVO管理规章制度,合法经营。

 

3 创业团队的变更

3.1 创业团队可根据业务发展,需要变更相关事项的,应向SOVO提交书面申请,由SOVO审核通过并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后实施。

3.2 创业团队变更时应做好交接工作,并向SOVO更新相应文件。

 

4 创业团队的退出

4.1 主动退出

4.1.1 创业团队可因经营不善向SOVO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出善后措施。

4.1.2 SOVO审核通过后,创业团队办理退出手续。

4.2 考核未通过退出

4.2.1 创业团队经SOVO考核未通过者,由SOVO通知团队强制退出,并收回分配的一切资源。

4.2.2 团队解散后成员可另行组织申请入驻或加入其它创业团队。

 

5 创业团队的运营

5.1 创业团队在创业导师指导下运营。

5.2 创业团队管理层由发起人组织,团队负责人(CEO)由首席发起人担任,其余部门和职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和任命,报SOVO备案后执行。

5.3 创业团队应建立人事管理机制,积极有效的进行人员招聘、培训、考核等工作,积极引导团队成员营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和氛围。

5.4 创业团队应建立财务管理机制,公平、公正地处理一切财务事务。

5.5 创业团队应积极参加SOVO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活动,参加率将纳入团队考核。

 

6 创业团队的考核与奖励

6.1 创业团队运营满1学期的参加考核,考核时间为每年年底,考核结果分为: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种。

6.2 创业团队考核指标:团队运营管理考核、团队项目考核。

创业团队考核合格标准:同时满足团队运营管理考核合格、团队项目考核合格。

6.3 在创业团队考核结果基础上,SOVO每年对所有创业团队进行优秀团队评定。

6.4 考核合格的创业团队成员,经SOVO审定向学校申报实践学分。

6.5 考核优秀的创业团队负责人应确认为学校学生干部身份,并由SOVO推荐参加学校的学生评优、评奖等。

 

7 创业团队获得的支持与应履行的义务

7.1 创业团队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获得免费的办公场地、免费的宽带网络、指导教师、创业培训、宣传推介、商业项目、创业孵化等支持。

7.2 创业团队应积极主动配合SOVO进行宣传推广、来访接待、大赛等活动,其配合度将纳入创业团队考核范围。

7.3 留校创业等孵化成功的实体公司,可获得学校在场地、资金等方面的支持。

 

8 附则

8.1 本办法由大学生创业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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